《鲁滨逊漂流记》读后感
1633年,一个小男孩在英国出生了,他从小便立志长大要成为一名航海家,乘船到世界各地去探险。最终,他不顾父亲的劝告,独自离家到各地去冒险,在他离家出走的日子里,他遇到了许许多多的困境,但他都脱险了。可一场暴风雨袭击了他所在的船只,并让他的同伴们全部葬身鱼腹,还让他在荒岛上留了28年。他凭着过人的冷静和机智,不但在岛上活了下来,而且还过得逍遥自在。最终,他和仆人星期五,乘着路过的一艘船回到了家乡。他,就是鲁滨逊。
这就是英国的作家丹尼尔·笛福笔下的《鲁滨逊漂流记》。这本书是英国第一部现实主义小说,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被作者描绘得生动而又贴切,真实而又令人不可思议的情节,让我读得津津有味儿,深有感触。
鲁滨逊十分冷静,就是这点让他的航海生活继续下去。当他被漂流到小岛上时,并没有绝望而自尽,反而是在岩石上左顾右盼,寻求生路。莎士比亚曾说:“黑夜无论怎么漫长,白昼总会到来。”就像他所说的那样,大船被神奇的吹到了岸边,里面的东西足以让他生存,但他并不满足,用双手去创造,用双脚去探索,打造出了一座舒适的住所,让他在岛上自寻其乐。
鲁滨逊十分正义,他冒着危险去救助那些将要被野人吃掉的可怜人,还帮助船长夺回了船只,他才能坐船回家。
在阳光下我慢慢的读着,细细的品味着这本书,它深刻的告诉我:“只要不放弃,希望总会有一天到来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