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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志

论语10.9 “祭于公,不宿肉”之拙见

热度 3已有 61 次阅读2025-6-16 10:35 |个人分类:学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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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10.9 祭于公,不宿肉。祭肉不出三日,出三日不食之矣。
     论语课对“祭于公,不宿肉” 翻译为 ”祭祀用过的肉不隔夜存放“。在直播课上大家提出疑问,说对于“不隔夜存放”和后面说”祭祀用过的肉留存不超过三天“ 似乎有相矛盾之处。班长留下了问题。
      我胆敢推测一下,“祭于公,不宿肉” 意指“参与公家祭祀的肉,不能用过夜的肉”。就是说祭祀用的肉必须是当天新鲜煮的,而不是隔夜存放的。这样的理解应该也符合我们平时拜祭祖先(大节日或者清明节)的规矩一致。然后,后面再说,祭祀后的肉不能放超过3天以上。 这样来说应该讲得通。

     10.18 君赐食,必正席先尝之;君赐腥,必熟而荐之;君赐生,必畜之。侍食于君,君祭,先饭。
      “侍食于君,君祭,先饭”
       直播课上班长提出问题,为什么在君主拜祭的时候,孔子要先吃饭?
       我也推测一下,这里说“先饭” 应强调的是“可以先吃饭,但不能先吃肉或菜”。可能当时的习俗来说,君主拜祭需要时间,下面的大臣按照习俗是可以先吃的,但是呢,只能先吃主食,不能吃肉。有点像我们农村不成文的规定(很久之前的),有公家的大宴饮或者有客人来访时,小孩子等得久了实在是饿了,可以先给白米饭吃,但不能先夹菜。

     只追到第十课,还不知道后面班长是否有过补充,以上拙见,先记录下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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