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,是我同事。
第一次听到叫他“阿甘”时,耳朵不自觉支棱起来。是的,《阿甘正传》的画面飘浮过来。
他性格温和,喜欢笑,虽然一笑就有抬头纹。最喜欢哼小曲,有时会用口哨吹歌曲,很好听,知道的歌曲也非常多,被誉为“中华曲库”。
他也很热心,自己喜欢琢磨各种小技术来解决工作上的效率问题。知道的也很多,就像行走的“小百科”,我们都喜欢请教他。
有一天,再看到他时,心里却多了很多曲折。同事扯闲时,聊到了他的过往,让我惊了一乍。
他本有个处得很好的女朋友,关系稳定,差不多要谈婚论嫁。但是,亘古不变的定理,窈窕淑女,君子好逑。某老板发起了强烈攻势。每天就看垃圾桶里,多了一捧一捧的玫瑰花。
后来,他依然一年四季都穿单位发的衣服。房子从二千一平,看到了六七千。会在单位打上自己的饭菜,然后回家给家人做饭。
有一天,他给我们秀新买的单反。在卡片机的时代,着实让我们羡慕了一把。同事戏谑:“阿甘,你也有花钱豪横的时候嘛。”
每个周末,他会带上家人,去外面兜风拍照。自言:云盘里无他,全是家人的照片。
GMT+8, 2025-1-6 06: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