仔仔把哥哥用过的四只旧钢笔翻出来,用了将近一个小时把钢笔洗得焕然一新,沾染了墨水和污渍的塑料钢笔是不好洗的,他说“用尽了各种方法才洗干净”,又把四只不同颜色的钢笔的笔筒和笔头重新混搭了颜色。
凡是需要动手的事情,比如煎蛋,装自行车,打扫卫生间,做手工,他总是沉浸其中并且做得很好,不嫌脏不怕累,遇到困难总有办法。
(但也经常因为破坏东西被我骂。)
今晚外婆做的苹果酱包子,仔仔偷偷地跟我说“味道太恶心了”,我说“你没有这样当着外婆的面说,很好,否则外婆会伤心的”,他闻言马上跑去又拿了一个吃,吃着吃着说“只要把包子和馅儿分开吃就好吃了!”。
今天看英语绘本的时候,他虽然不能完全听懂,但看着画面说出的理解很生动,而我照着原文翻译的中文显得很拙劣。
感觉这办法不错,本来以为需要绞尽脑汁才能写一件事,结果发现3件都不够,写完觉得仔仔可爱多了,以后继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