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13有子曰:“信近于义,言可复也。恭近于礼,远耻辱也。因不失其亲,亦可宗也。”
(1)承诺或约定要合于义理,才可以承诺,这个承诺才可以真正去实践。(履行承诺叫做复)言外之意,虽然曾经做过承诺,但事后想想,发现这个事情并不合君子的义理,也不合时宜,那么宁可冒着背信的指责,也不应该去实践那个不合义理的承诺。信近于义,言可复也,不近于义,不必复,不必实行。
言必信,行必果,硁硁然小人哉! 在孔子眼里只是勉强入流的三等人。因为这类人属于单一维度,少了“规则与变通”之间的权衡。
(2)恭近于礼,远耻辱也,恭敬虽然是美德,但也要合于礼法,不能过度,而且要用对地方,才能够远离羞辱。
巧言,令色,足恭,左丘明耻之,丘亦耻之。怨而友其人,左丘明耻之,丘亦耻之。
(3)“因”,依靠,跟谁在一起。“宗”,值得追随,值得效法。懂得依靠或亲近那个不失为值得亲近的人,也就是懂得去依靠着有德性的人,有作为的人,有气节的人。这样的人,他本身已经值得效法了。(他有慎选良师益友的本领,他就值得效法。)
这是提醒我们步向君子贤人的第一要务,是要懂得权变。
1.14 子曰:“君子食无求饱,居无求安,敏于事而慎于言,就有道而正焉,可谓好学也已。”
(1)愚人尚食,小人尚衣。君子的焦点不在这些吃吃喝喝上。
(2)敏于事,对的事立即做。慎于言,话少说。邦有道,危言危行,邦无道,危行言孙。
(2)接近有德性的人来改正自己的缺失,这样的人已经可以称得上是好学的人。古代所谓好学的人是能将对的事立刻实践于生活言行中的人。